台南一名男子小昌(化名)去年用「老司機專屬交友軟體」觀看直播主私密影片,竟驚見友人未婚妻小琪(化名)也是直播主,花了上萬元抖內,事後傳訊威脅對方,勒索10萬元遮口費。台南地院民事判決日前出爐。
判決書指出,小昌於去年11月中在「smeeth.in」交有軟體上驚見友人的未婚妻小妻疑為直播主,因此抖內解鎖看對方的性感影片,為了確認身分,還傳訊給小琪,「你覺得我要跟你老公講嗎?還是你要好好處理?」、「都要結婚的人還這麼不會想,很簡單10萬塊遮口費,我就當遮住這次自己的良心,你以後好好對待老公,看你怎樣,我不勉強你」等語。
見到小琪只匯款1千元,小昌氣得怒回,「你在整我嗎?1千妳當我乞丐嗎?」、「十萬塊就當賠償我時間及精神損失,就上面的帳號,匯完我們也當沒遇過,繼續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等語。對此,小琪並未理會報警處理,檢方依涉恐嚇取財提起公訴。刑事部分,台南地院今年4月依恐嚇取財罪,判小昌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且在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並支付公庫5萬元。
至於民事,小琪指控,小昌傳訊恐嚇取財,讓其心生畏懼,內心產生極大陰霾,至今仍揮之不去,需持續前往醫院就診,服用腦神經治療藥物減頭痛等症狀,因而要對方賠償15萬元精神撫慰金。對於指控,小昌辯稱,小琪提出的就醫資料難以認定是他所造成,且文字訊息情節較輕,對對方所害損害甚微,認為要求金額過高。
法院認為,小昌以文字威脅恐嚇,造成小琪擔心男友會知道自己當直播主一事,因此心生畏懼交付1000元,可見此威脅行為已影響她意思表達自由,且心理因而有極大壓力、痛苦,情節自屬重大,足致其精神受極大痛苦,最後判小昌須賠償6萬元精神撫慰金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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