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高階理財專員周姓男子,疑為填補長期投資虧損,盜領經手客戶資金達新台幣3億元。警方昨天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等罪將周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訊。檢察官訊後將他聲押禁見。
檢警查出,41歲的周男疑因長期投資炒期指虧錢,為填補投資虧損金額,藉推銷金融商品或藉口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之際,假藉方便業務作業為由,請客戶先在空白出款單用印、簽名,私下將客戶帳戶金額匯至自己親友銀行帳戶,最後再匯回自己名下帳戶。
警方初估受害者有3人,分別財損為2.4億元、5000萬元和1000萬元。
一名客戶日前致電銀行確認金額是否匯入帳戶,銀行內部稽核才發現周男竟異常從自己帳戶匯款給客戶,進一步清查發現周男所經手客戶有資金異常外流情況,12日緊急通報金管會並向刑事局報案。
北檢前天指揮刑事局拘提周男到案,並傳喚被害人製作筆錄。刑事局昨天依涉業務侵占、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詐欺、偽造私文書等罪嫌,將周男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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