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房客指控,在士林一間大樓,租下兩房一廳,付了4萬元的押金,退租前特地清潔地板,廁所,陽台等地方,還拍照存證,卻被房東刁難,説牆面耗損還有門框發霉,遭扣押金近1萬9千元,加上瓦斯水電費,最後只拿回2萬多元的押金,現在不排除提告,把押金討回來!
控房東扣押金陳先生:「第一年的時候房子有漏水,那漏水會產生一些,包含我們的家具會發霉了,當時就發霉了,發霉產生的污漬,其實那些油漆都,應該是算在我頭上。」
陳姓房客指控,一家四口,在105年,跟房東簽約,權狀20坪,付了4萬元的押金,都是白紙黑字,退租前,明明有恢復原狀,但拍照存證後,對方卻刁難,不只說牆面耗損,廁所門框發霉,要求收清潔、刷油漆的費用,還有LED燈,瓦斯費,一共扣了18945元,最後只拿回21505的押金!
控房東扣押金陳先生:「因為他沒給我收據跟任何的發票,因為其實我也不知道,人家報給他是多少錢,但我押金在他手上,我根本就沒有轉圜的空間。」
遭控房東,電話轉接語音信箱,無法取得回應,但專家建議,租屋前除了拍照,房屋租賃契約得睜大眼,看清楚,辦理公證,對彼此更有保障。
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在自然耗損下面,只要我們沒有做任何改裝,沒有做任何改變,譬如說沒有釘釘子,沒有去重新刷油漆,那這樣的情形之下的恢復原狀,在自然耗損下,房東都是要接受的。」
這回遇到房東扣押金,還擅自修繕,清潔,要求房客,自行吸收,現在不排除提告,走司法程序,要把押金全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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