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李姓男子在2017年間,與大陸籍的呂姓女子結婚,但對方嫁來台灣僅半年時間,便以「不適應台灣生活」為由返回老家。李男因分居太久提出離婚,呂女才表示會再度來台適應這邊的生活。事後女方找到按摩店櫃台工作,但小姑發現有異,一查竟是酒店招待所,大嫂還成了該店紅牌。李男憤而休妻,法院判准。
法院判決指出,李男主張他和呂姓妻子於2017年在大陸結婚,隔年8月回台登記,不料妻子來台不到半年時間,就稱說無法適應台灣生活逕自回到大陸,夫妻倆因此分居。李男覺得婚姻無法維持下去,今年農曆年間提出離婚要求;妻子得知後稱說自己父母不會同意,並表示會盡快來台重新適應這裡的生活。
呂女今年5月回台,在經過14天的隔離後,稱說透過表姊介紹找到工作,在一間按摩店擔任櫃台人員。不料李男的妹妹卻發現,大嫂上班時間是中午12點到晚上12點,上下班都有男人接送,上網一查才發現這是酒店招待所,而且網站還用大嫂拍攝的清涼照作為宣傳。
李家人得知實情後無法接受,經過協調原本要簽署離婚協議書,並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不料呂女以出門散心為由離家出走,整個人音訊全無,李男因此到新竹地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後,根據李男的說法和李男胞妹的證詞,呂女來台後不但和李家人無互動,甚至還常獨自外出,在家的時間根本不到兩個星期,婆家也無法接受呂女在酒店從事陪酒工作。法官認定呂女無故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且已簽署離婚協議書,雙方均無維繫婚姻的意圖,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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