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任大學副教授的男子為了尋求刺激,竟以假帳號扮演女國中生,誘騙3名國小學童交換自拍裸照,直到家長驚覺此事才曝光;辯護律師稱他從小對外貌有自卑感,加上教職壓力大才會犯案,男子最後被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7年8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曾擔任過某私立大學副教授,去年他在臉書以假名偽裝女國中生,與當時均為12歲以下的2女1男小學生進行「裸照交換」;犯案過程中,陳男會把不知名的女性裸照傳給受害者,再誘騙他們回傳。學生家長驚覺此事立刻報警,檢調查閱陳男手機,發現內有3人裸照高達40張,因此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陳男坦承犯行並表示後悔,辯護律師則稱陳男因從小斜視,患有遺傳性疾病,在求學、求職歷程對於外貌都有自卑感,加上教職壓力的逼迫下,他為尋求刺激才會鑄下大錯。
日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陳男接受高等教育卻因追求性慾、壓力發洩,以詐騙未滿12歲兒童拍攝猥褻照片供己觀賞,對被害人身心影響很大、敗壞社會善良風俗;考量陳男坦承犯行與家中經濟條件後,判處7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實習編輯/徐榮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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