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手搖飲料業者清心福全涉聯手飲料杯供應商大隆公司,讓大隆公司短報杯子營業量降低回收處理費,並助清心藉此低價採購飲料杯,逃漏稅4764萬多元,雄檢今天起訴雙方負責人等6人。
起訴書指出,負責生產供應清心福全飲料杯的大隆保利龍股份有限公司莊姓負責人,因公司生產的「發泡PS」(EPS)材質保利龍冷飲杯及「PP」材質冷飲杯回收處理費逐年提高,於是找來清心福全幹部討論,如何降低雙方成本。
檢方調查,大隆公司與清心福全討論漲價不成後,大隆公司莊姓負責人便和清心福全趙姓董事長、李姓財務長等6人謀議逃漏回收處理費降低成本,大隆公司並自105年1月起至今年4月,向行政院環保署申報實際生產的杯品營業量不到20%數量,藉此降低回收處理費。
其餘8成部分,因為大隆公司子公司不屬應回收清除物品業者,毋須提供查核帳證,大隆公司便以旗下3家子公司開立發票給清心福全,至今年4月止,大隆公司短報回收清除處理費高達3億5555萬8653元,配合的清心福全則能以低價採購飲料杯。
另外,由於清心福全向大隆公司購買杯子後,還要轉售給900多家加盟店,大隆公司便利用旗下3家公司幫清心福全虛開發票,幫助隱匿清心福全先向大隆公司購入杯品再轉售的事實,清心福全也能申報不實銷售額逃漏稅,4年來逃漏稅額達4764萬6904元。
高雄地檢署調查後,今天依詐欺等罪起訴大隆公司莊姓負責人和清心福全趙姓董事長等6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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