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偷吃學姐尪7個月「3週嗨1次」 台大女下場悲劇了

編輯 莊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0/10/19 17:02
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台大校友小琪(化名)婚後1年多驚覺老公小翔(化名)外遇剛從台大畢業的學妹小倩(化名),憤而向小倩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近日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台大畢業的小琪和小翔於2018年3月間結婚,婚後育有一子,未料,在幼兒剛滿週歲之際,小琪卻發現老公行蹤詭異,自2019年4月起和小倩發生不正當關係,且每2至3週發生1次親密關係。

 

小琪控訴,小倩和老公的對話紀錄中出現小倩私密處照片,且對方還不斷要求老公要脫離家庭,導致雙方一度鬧離婚。她認為,小倩不顧幼兒才出生,嚴重侵害配偶權,造成其精神重創,憤而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而小翔則證稱,自己確實與小倩交往且發生性行為,且第一次親密行為時早告知對方自己是人夫身分。

對於指控,小倩則辯稱,當初認識小翔時不知其人夫身分,是交往2個月後才承認,深信男方所稱婚姻已瀕臨破碎,與正宮無法相處,相信對方要和自己共築美好未來,怎料後來才知道對方沒有想斷開婚姻,所以分手。

此外,小倩還反控小翔和正宮婚姻僅2年,相處不睦,且男方和多人都有親密關係,並非只有自己破壞其婚姻,加上自己剛從大學畢業,初入社會月入2萬多,房租即1萬多,希望法官能減低賠償金額。法院認為,小倩行為無視小翔為人夫身分,確實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考量小倩所得、財產等情況,最後判其賠償小琪40萬元。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TVBS每日熱搜榜

#台大#學姐#外遇#偷吃#台大女#下場#新婚#悲劇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770

0.1424

0.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