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同居人女兒對他提告性侵,去年11月底深夜潛入被害人家中將她勒斃,還故意營造輕生假象,被逮後男子還辯稱對方偷了他的錢,不知悔改,檢方最後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起訴求處死刑。
許姓男子殺了同居人女兒後,搭上計程車匆匆離開現場,這是去年11月底被拍到的畫面,當時他不滿同居人的女兒對他提告性侵,竟然跑到王姓被害人位在三芝的家中將她掐昏,再用機車的煞車鋼繩勒死被害人,再營造輕生的假象。
記者(2011.12.08):「什麼原因可不可以講一下,欠你多少錢?」許姓男子:「好幾十萬,氣起來而已。」
當時嫌犯落網後,辯稱是因為和對方有金錢糾紛才引發殺機,但事實上案情並不單純,警方調查發現,許姓男子在三芝開鵝肉店,過去曾經和被害人的媽媽同居,10多年來3個人同住一個屋簷下。
但男子從少女13歲起性侵,時間長達5年,犯案後不知悔改,不滿被告還殺人滅口,檢方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起訴求處死刑。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