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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貪方便!行人穿越馬路遭撞 噴飛2米

記者 李潔 吳欣晏 / 攝影 葉俊宏 柳中屏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9/14 20:19
最後更新時間:2020/09/14 20:19

馬路如虎口,用路人都得特別當心!交通部訂定每年9月第3周為「交通安全周」,主要是取締,行人未遵守號誌,以及汽機車經過路口,得禮讓行人,為的是要避免車禍頻頻發生,新北市今年1月到8月,汽車就取締了2646件,機車也取締6166件,警方表示,尤其在十字路口,用路人得要更小心,以新北市舉例,前十大事故地點,通通在大馬路上。

圖/TVBS

 
下雨天穿越馬路,婦人沒注意左右來車,被直行機車撞上,又或是像這樣,機車闖紅燈,根本沒在看,前方到底有沒有人,車禍就這樣發生。

把鏡頭轉到樹林,同樣是是行人不遵守號誌,下場就是車禍受傷,馬路如虎口,雖然交通違規就是不對,但如果用路人都可以在路口放慢速度看一看,或許就能避免車禍發生。

記者吳欣晏:「根據新北市交大統計,今年1到8月,未禮讓行人遭到取締的件數,汽車就有2646件,機車有6166件,而在我們後面這個路段,是新北市板橋的文化與民生路口,像這樣子的大馬路,也是新北市前10大事故路段。」

 
圖/TVBS

大十字路口,車流量相對大,在交通繁忙的路段,事故數也就跟著變多,以新北市來說,前十大事故地點,通通都在大馬路上。

交大執法組分隊長葉怡君:「車輛進入行人穿越道的時候,距離行人不足一個車道寬,也就是三公尺的話,就會被認定不禮讓行人,那麼也會針對這個違規項目,來加強做取締。」

圖/TVBS

除了遵守號誌外,轎車轉彎時,只要看到路人,就得保持三公尺距離,相當於一輛車的車距,實際上路看看,大部分車輛都會在路口或是轉彎時,放慢速度,但不少路人,為了貪方便,穿越馬路或是闖紅燈,馬路如虎口,只要一個不注意,很容釀成意外,一時的疏忽,輕微的是皮肉傷,嚴重的恐怕是鬧出人命,真的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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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取締#闖紅燈#馬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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