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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尋失蹤兒少!警「標準不一」 民團盼立法

記者 簡育琦 / 攝影 陳盈仁 莊其源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9/07 19:48
最後更新時間:2020/09/07 19:49

台灣一年約有六千多名未成年失蹤,但只有少數涉及刑案,危及人身安全的案件,警方才能啟動手機定位,精準找人,但怎麼判斷是緊急案件,沒有統一標準,兒少團體呼籲政府成立專責單位,明訂兒少失蹤案件的處理及後續追蹤。而刑事局和臉書合作推出的「安珀警報」,讓廣大網友加入協尋,但上路四年從未啟動,警政署研擬未來放寬限制。

圖/TVBS

 
新北市警局勤指中心:「新北市110報案中心你好,懷疑是被網友帶走是不是。」

員警:「小姐不好意思,證件麻煩出示一下,臨檢。」

警用電腦一掃,就能查出是否為失蹤人口,到未成年常出沒的網咖ktv臨檢,是警方協尋失蹤兒少的常見方法,有尋人經驗15年的資深員警,則是從失蹤者的個人資料下手。

 
海山分局巡佐蔡淑女:「去找找看他(失蹤者)是不是有上班勞保的紀錄,他是不是有辦手機的軌跡,還有他有沒有健保就醫紀錄,一個一個抽絲剝繭。」

圖/TVBS

刑事局四年前也和臉書推出安珀警報,把失蹤孩童的照片和資料秀在動態消息上,讓廣大網友幫忙協尋,但啟動條件必須符合擄人勒贖,或未滿七歲24小時內仍未尋獲,條件太嚴苛以至於上路四年從未啟動。

記者簡育琦:「近三年失蹤兒少件數約有兩萬人,當中以13至18歲的少年比例最高,而這些失蹤兒少,第一次離家的年齡,平均落在14.5歲。」

圖/TVBS

但並非所有兒少失蹤案件,都能比照重大刑案辦理,只有被誘拐脅迫,罹患重病或有輕生念頭,警方才能向電信公司,查詢失蹤者的手機發話位置,但案件是否緊急,不同轄區的員警受理判斷標準也不同。

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組長許慶玲:「很多離家(員警)都是當一般協尋,沒有人會知道他背後可能會牽扯到刑案,要到什麼程度才能去調閱(通聯、手機定位),專責單位如果能夠一視同仁,能夠把所有個案通案處理,就可以減少一些孩子在外面受到的傷害。」

希望政府仿效鄰近國家南韓,成立專責機關,立法明訂兒少誘拐、失蹤案件的處理及追蹤輔導方式,警政署也研擬放寬安珀警報啟動條件,讓守護兒少安全的通報系統,能真的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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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輔導#誘拐#安珀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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