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廟會指揮交通怎麼會爆發口角,員警表示,當時看熱鬧的民眾,已經嚴重堵塞道路,要求胡姓男子讓出一條路,反被嗆聲,才會要求臨檢看證件,但胡姓男子向檢方供稱,只因他沒帶身分證,就被帶回派出所,一時激動說出三字經,但絕對沒有鼓譟1、2百人包圍派出所,雙方各說各話,也都各自把拍攝的錄影帶,交給檢察官勘驗。
指控員警打傷人,胡姓男子凌晨4點,到醫院驗傷。指控員警打人胡姓男子:「我已經被壓在地上,我根本看不清楚,到底是誰在後面打我的,所以我太太昨天問我說哪裡痛,我就說頭昏昏的,看得到的是手上的傷。」
胡姓男子頭部受傷、右肩挫傷,他委屈說,當時絕對沒有喝醉,是警察到廟會趕人趕出火氣,要他拿出證件接受臨檢,但胡姓男子沒帶證件,答應到派出所接受偵訊,只是過程中一句三字經,鬧到不可收拾。
胡姓男子:「這個我也跟檢察官講過了,我的確是有說出罵出一句三字經,可是我並不是講他(警察),我是在說口頭禪,我就三字經講出來後,我就跟他說我真的沒有。」
檢方依妨害公務和公然侮辱2罪嫌,裁定胡姓男子3萬元交保候傳,但他忿忿不平,堅持對涉嫌毆打他的員警提告,更令他不滿的是,警方第一時間似乎避重就輕,前後態度不太一樣。
三重警副分局長賴來登(一次受訪):「沒有員警有毆打的行為,因為當然我們逮捕過程中,根據比例原則,依法逮捕,使用強制力。」賴來登(二次受訪):「控告員警不法的部分,有控告的部分,按規定辦理。」
警方強調,員警執法有憑有據,經得起考驗,已經把廟會當時的蒐證畫面,和派出所內壓制胡姓男子的錄影帶,通通交給檢察官和法官評斷,誰對誰錯,恐怕不是當事人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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