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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認了「殺人未遂」 砍小女友26刀改輕判

記者 宋珮文 / 攝影 林義邦 武紹隆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8/11 12:17
最後更新時間:2020/08/11 13:23

高雄鼓山區在去年九月發生一起當街砍人案,一名22歲男子不滿高中女友提分手,埋伏在女友姑姑店門口,大白天之下,手持西瓜刀瘋狂砍傷女高中生26刀,雖然被害人撿回一命,但她左手三根指頭截肢,一審被告重刑12年,二審結果出爐,法官審酌被告從原本只承認傷害,到最後認了殺人未遂,態度有所改變,因此減輕刑期,改判10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圖/TVBS資料畫面

 
去年九月高雄鼓山區,大白天眾目睽睽之下,22歲曾姓男子追砍15歲女友,一連砍了26刀。

目擊者:「男的就把她,就砍她一直在砍。」

少女姑姑丟安全帽阻止,就連目擊路人也出手制止,曾姓男子才肯罷休,當時,渾身是血的少女躺在大馬路上,警方也立即逮人。

 
圖/TVBS資料畫面

員警:「蹲著,蹲著,你蹲著。」

不滿女友提分手,故意埋伏堵人,全案移送偵辦,被砍傷的少女命保住了,去年9月出院,隔了兩個月手再開刀,導致左手三根手指完全僵直,對於就讀表演藝術科的她,造成永久傷害,而曾姓男子一審判12年,二審法官考量,被告從一開始只承認傷害否認殺人,後來態度有所改變,坦承殺人未遂,改判10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庭長蔡國卿:「犯罪後的態度被告在本院合議庭審理中,是有較原審為好,本院合議庭就量處,比原審較輕之刑。」

圖/TVBS資料畫面

情侶之間感情問題,延伸變成殺人案件,未成年少女被砍傷,三根手指被截肢,身體的痛逐漸平復,心中留下的陰影揮之不去,一時衝動殺人的曾姓男子,年僅20多歲而已,賠上自己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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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高雄#砍人#殺人#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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