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故宮弊案,前故宮院長石守謙日前遭法院裁定120萬交保,士林地檢署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全案高院今日做出重要裁定;高院認為,因為案件還有其他評委和共犯還沒有訊問,加上石守謙所犯的罪,是5年以上重罪,因此發回地院更裁,由於這宗弊案是由前故宮院長杜正勝決定,因此他也將成為此案重要證人,協助檢方釐清案情,而一但法院收到公文閱卷完,隨時可重新召開石守謙的羈押庭。
前故宮院長石守謙(98.6.10):「謝謝大家關心。」
付了120萬,因為身陷故宮弊案,前院長石守謙就在6月10日深夜,被法院裁定交保候傳,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院也做出裁定,發回更審。
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顏迺偉:「整個採購標案裡面,我們還有相關的評審委員,或是其他共犯,有需要深入的調查,所以我們認為有勾串共犯串證之虞。」
換句話說,因為擔心石守謙有逃亡的可能,只要高院的公文送到,法官閱卷完,石守謙隨時可能要再次開羈押庭。
高院在更裁的新聞稿表示,因為石守謙犯的貪污罪是5年以上重罪,因此還有羈押必要,此外高院認為,由於故宮弊案還有其他評審委員,和共犯沒有傳訊,擔心有勾串證詞之虞,因此發回更裁。
而故宮弊案當時最主要,是由前故宮院長杜正勝任內決定,因此他也成為重要證人,將協助法院釐清,到底弊案是否有人放寬投標資格?和涉嫌追加預算圖利廠商行為?
而士林地方法院已經收到高院裁定和送回的相關卷證,法官加緊閱卷,最快下個禮拜一,就能再次決定石守謙,是否能再度安然從法院大門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