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反覆拍打同居人1歲外孫頭部致死 婦遭判刑10年


發佈時間:2020/07/01 14:57
最後更新時間:2020/07/01 14:57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蔡姓女子受託照顧同居人1歲4個月大的男外孫心生不耐,多次徒手反覆拍打男童頭部,導致男童重度腦水腫、腦疝死亡。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處蔡女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全案起於蔡女與被害男童的外祖父同居並共同照顧男童,民國105年12月11日晚間9時許,男童因抽搐、呼吸停止,蔡女發現後撥打119,將男童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急救,經轉送國泰醫院2天後宣告不治。

 

檢方認為蔡女涉有重嫌提起公訴,一審基隆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蔡女有期徒刑10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蔡女辯稱沒有毆打、拍打男童頭部,男童之死是跌倒受傷所致。二審審理後認為,一審未具體認定蔡女的傷害行為內容,因此撤銷改判。

二審認定,蔡女事發前即曾徒手反覆拍打男童頭部,使頸部肌肉較柔弱無力的男童受不當外力甩動頭部又遽然停止,導致腦部有新舊併陳的硬腦膜下出血、視網膜下出血。
 

二審指出,案發當天,蔡女不滿男童哭鬧,再度反覆拍打男童頭部,發現男童持續抽搐並呼吸急促,即施以CPR急救,但男童仍發生呼吸停止情形,隨後將男童送醫急救。

二審採信台大醫院鑑定,認為男童腦部有新舊併陳的大片硬腦膜下出血,同時有兩側明顯大片多處視網膜下出血以及腦水腫病變,符合虐待性頭部創傷(舊稱搖晃嬰兒症候群),此腦部傷勢為生前頭部遭受兩次以上不當外力所致,最後造成腦部嚴重腦疝,成為重要死因。

二審審酌,男童當時年僅1歲多,毫無能力反抗及保護自己,蔡女所為嚴重欠缺尊重他人生命、身體的觀念,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所生危害甚重,惡性匪淺,且偵審中飾詞卸責,未見悔悟,也未與男童父母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判刑10年。(中央社)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看節目、買美食、拿好康,百張住宿券免費抽!快點我下載食尚玩家APP!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0,000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2024女大粉美賞◢

👉華人美妝奧斯卡賞 即日起免費報名中

👉殿堂級美妝賞 美力爆發,無所畏懼!

👉歡迎各式肌膚保養、美妝、保健品角逐


#腦水腫#腦疝#判刑#外孫#男童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47

0.0786

0.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