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分局盧姓警員涉嫌到應召站嫖妓,被自家人抓到,除依社會維護法送辦外,縣警局昨晚開人評會,將盧姓警員記大過,並調職恆春警分局。
屏東縣警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縣警局督察科與屏東分局昨天持搜索票查緝以民宅為掩護的色情應召站,當場查獲屏東分局盧姓員警涉足其中,調查後發現盧員與經營色情應召站業者不當交往,又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屬實,嚴重傷害警察形象。
縣警局表示,為整頓警紀,昨晚隨即召開人評會決議核定盧員記大過1次處分,並調至恆春警分局服務。
盧姓警員擔任屏東警分局第2組技術教官職務,除拔除職務,並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考核,局長李文章再次重申,對於員警違法(紀)等行為,一定秉持不掩飾、不庇縱及不護短決心,主動積極查處,淨化警察團隊素質,提升警察形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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