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嘯讓壽險業出現併購大洗牌,根據統計,已經有好幾百萬張的保單被轉移,但是如果不想被轉移到新公司,卻只有「解約」、「賠錢」唯一結果,台北市議員陳建銘今天就公布個案,說明一張人壽保險付了3年,不同意跟併購後的新公司續約,只能拿回一半的保險金,而跟保險局申訴卻只能認賠了事。
有買保單的民眾注意,最近是不是有收到這封通知你保險公司合併、改名、要續約的信,上頭保證保戸權益都不會改變,但如果你不願意續約,可就沒那麼好講話。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這位陳先生,他已經投保3年多,他總共繳納了12萬5千多元的保險費,但是他對這家英屬百慕達,友邦人壽公司並不了解,所以他不同意換約,這家公司要求他,要付出違約的理賠,也就是6萬多,他只能拿回6萬多元。」
根據金管會的資料,保險糾紛經過申訴,通常5成的保戸都佔上風,但像這種新公司換約的糾紛卻只有續約或解約認賠兩條路,消保官也無可奈何,只能提醒正要買保險的民眾。
消保官王治宇:「保險契約有10天的猶豫期間,拿到保單後10天內可以不附理由,無條件解約。」
金融海嘯中,銀行存款有全額保險,不過壽險公司被併購,如果不續約就沒有全額退款保障,依照法令,保險公司沒有違法,民眾只能像商品般被買賣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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