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間,台北市基隆路發生逼車糾紛,雙載騎士直行,被突然切出來的計程車嚇了一跳,沒想到運將沿路按喇叭,逼騎士橫跨三個車道後,差點闖進對向發生車禍,騎士報案求救,但沒受傷沒車損,小黃不算肇事逃逸,律師建議,可以提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最重處五年有期徒刑。
騎士往左閃,小黃卻不肯讓,緊緊相逼。
越靠越近,車身碰到騎士的腿仍不罷休,橫跨三個車道,幾乎把機車擠到對向車流,當時車流量這麼大怎麼躲?
想到那一刻還是好驚恐,女大生12日晚間9點多和男友到台北市信義區臨江夜市逛街,離開時卻遇到恐怖小黃,載客上路還逼車嗆聲,騎士事後在現場報案,但沒受傷,車子也沒毀損,員警說不能提告肇事逃逸,建議上網檢舉交通違規。
受害騎士:「就覺得很害怕,因為我們真的好幾次差一點直接車禍,就直接倒車,而且我們是在基隆路的大馬路上。」
運將逼車交通違規,最重罰2萬4千元,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但都差點撞到人了,難道只能開單裁罰?
律師柯宗賢:「他橫跨了三個車道,或是說他反覆的去對這個,旁邊的機車做一個側撞的這個行為,我認為這個部分其實都可以,具狀直接跟地檢署這裡提起告訴。」
沿路緊逼讓騎士心生畏懼,但要認定對方有恐嚇犯意不容易,律師表示可以報案提告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最重可處五年以下徒刑。逼車驚魂短短一分鐘,雙載騎士頻頻閃著人生跑馬燈,誇張行徑,連周遭駕駛都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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