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出現2名男子,在娃娃機店對著機台猛撞,想要偷走裡頭價值6、7百元的物品,最後沒有偷成,台主在看到監視器畫面之後,把他們企圖偷物品的畫面po上網,但因為沒有損壞機台,也沒有偷到物品,因此竊盜罪不成立。
對著機台下方,一連踹了七下,這樣還不夠,紅衣男子整個人直接,掛在娃娃機台上面改用搖的,差一點就把整台娃娃機給搬起來。
正面施力,發現要的東西還是沒出來,再改到兩側用同樣方式又敲又打。
事發地點在苗栗中正路上的娃娃機店,到監視器畫面讓娃娃機主感到相當無奈。
記者vs.娃娃機台主:「(你po臉書最主要用意在哪),讓別人看的到啊,(然後呢?),這樣子而已啊,(希望他不要在這樣子),對啊。」
事後娃娃台主把他們的影片po上網當做警惕,希望這兩名男子以後不要再做出類似行為,雖然娃娃機裡面放有價值6、7百元的手錶以及皮夾,但是機台沒有因此出現損壞的情況東西也沒被偷,就算報案也無法依偷竊罪將他們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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