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縱火案件,是否一開始能夠阻止,因為追蹤後發現,嫌犯在縱火前五個小時就曾潛入一家超商還反鎖自己,警方到場破門,店家不提告,但認為他情緒不穩,將他強制送醫。

林姓男子被壓制在地,不斷掙扎,員警好幾人才他制伏。
警方vs.記者:「不要拍臉。」
他就是涉嫌縱火嫌犯,21日凌晨三點多出現在中華路夜市,因為赤腳,行徑怪異,不斷徘迴,民眾報警處理,兩名員警到場,才走到騎樓下,嫌犯失控,疑似開瓦斯,要點火,只見員警先安撫他,再往後退退退,趕緊打電話叫支援,但就在這時看到火光,攤販騎樓瞬間著火。

目擊民眾:「看到他就點火了。」
支援警力到場,把人制伏了。
但這把火,卻開始延燒,男子被帶回派出所,這一查才發現,早在犯案前4個小時,他就已經被帶進另一個轄區警所內。
記者洪彩綸:「20日晚間的十點半,林姓男子他獨自來到這家超商,而且還潛入到超商裡頭的小倉庫,把自己反鎖在裡面,店員報警 員警到場了,破門將人壓制在地。」

因為當時沒傷人,也沒財損,超商不追究,但警方認為他情緒激動,聯絡家人,同時打電話詢問醫師,被要求要強制送醫。
嫌犯顧左右而言他,被強制送醫,但怎麼沒被留在醫院治療。
家人要求出院,也簽了自動離院同意書,這時是凌晨零點27分,結果70歲的阿公管不動他,就這樣,三個小時後,他出現在中華路夜市,點了火,燒毀和波及16棟民宅!現在雖然被移送地檢,但一把火,已經害至少16個家庭,嚴重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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