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涉詐貸38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間起訴36人。北檢再查出楊文虎等人涉向3銀行詐貸86億餘元,今天追加起訴楊文虎等15人及潤寅等5家公司。
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向9家銀行所屬分行詐貸新台幣386億2718萬餘元,兩人於去年6月間潛逃出境,台北地檢署同年8月間發布通緝。今年1月9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楊文虎、王音之等36人。
楊文虎、王音之潛逃美國後被美方緝獲,今年1月、3月間分別被解送返台歸案。
檢調持續偵辦,查出楊文虎夫婦自民國97年6月起,涉嫌指示員工偽造不實買賣合約書、不實統一發票及出貨單等文件,陸續向台灣土地銀行、上海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等3家銀行所屬分行申辦國內應收帳款融資。
檢調發現,有5家公司相關幹部分別擔任不實交易的銀行照會窗口,以收受債權轉讓存證信函、回覆確認交易內容等方式,佯裝其所任職各公司與潤寅集團有交易的假象,使銀行陷於錯誤,導致銀行持續受騙。
檢方統計,潤寅這波向銀行共詐得新台幣86億3827萬1144元。
北檢今天依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及刑法偽造文書、背信等罪嫌,追加起訴楊文虎、王音之及潤寅員工林奕如、莊淑芬、莊雁鈞,以及擔任銀行照會窗口的10名其他公司員工,並依銀行法起訴潤寅等5家公司。(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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