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建商蓋房子,巷口畸零地,口頭說給社區通行使用,但是土地沒有分割出來,直接劃給巷口的早餐店,早餐店和社區住戶有嫌隙,主張土地所有權,用熱水器阻擋車輛出入,雙方鬧上法院,住戶反諷說,這是熱水器景點,快來打卡。
住戶開直播,極盡反諷的說,這是打卡景點,因為路中央橫躺著電熱水器,擋到了裡面住戶的車輛出入。
住戶:「這個是溪湖的觀光景點喔,這個是觀光景點,對,熱水器的景觀喔。」
阻擋出入口的是旁邊的早餐店,店家主張,擁有土地所有權,巷子裡14戶出入,不滿路口鄰居,把路擋了起來,雙方多次衝突,鬧得不愉快,告上法院。
住戶:「每一家幾乎都有A到啊,真的喔。」
像早上也差點就撞到,法院判決已經出來了就等法律的公道啊。
早餐店也有話說,店家說,他們在屋外牆壁旁,自己的地上放物品,遭毀損破壞,鑑界發現,持有的土地不只牆邊,連巷口這塊也是,也有繳納地價稅,漆上黃色油漆宣示主權。
早餐店:「早餐店他們三更半夜兩三點就來把我們推倒,這是我們的啊。」
這是位在彰化溪湖的巷口,20年前建商蓋房子的時候,29平方公尺的畸零地沒有分割,口頭上說,給社區通行,但是權狀上,直接給了緊鄰畸零地的這一戶。衍生了現在的衝突。
彰化溪湖鎮公所建設課長陳耀東:「早期建商沒有把它分割出來,怎麼走要等最後的最終判決。」
一審判決,土地所有權屬於早餐店,但是既有道路要給住戶通行,早餐店不願撤除路障,表示收到判決之後要上訴,公所只能等判決定讞,再依法執行,矛盾的狀況一時難以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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