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民國68年的時候擔任金門馬山連連長,卻敵前叛逃,至今將近30年,父親過世的時候無法回台奔喪,今年清明節也表達很想回台灣,但是國防部91年時對他發佈通緝,至今仍在追訴期,前台北地方法院院長胡致中投書給立委,說國防部根本就是違法通緝,因為以民國68年來算,逃亡罪的追訴時效早就過了。
30年前敵前叛逃的林毅夫,在民國91年想回台奔喪不成,被國防部發佈通緝,前台北地方法院院長胡致中,投書給立委跟媒體,痛批這根本就是違法通緝,實屬笑話。國民黨立委張顯耀:「請教了其他包括李復甸律師,請教很多法學界,他們都同意胡院長的法律見解。」
胡致中指出,林毅夫在民國68年敵前棄職逃亡,是唯一死刑,追訴權時效20年早就過了,國防部的通緝,損害基本人權;但國防部認為林毅夫個案,不只是法律問題,還有複雜的政治問題。國防部發言人虞思祖:「國防部非常重視,我們會做一個非常審慎的研議。」
張顯耀:「如果敵前叛逃,國防部都可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不予追訴的話,那麼怎麼面對現在所有的國軍,戰鬥力跟軍紀都沒有辦法維持,我支持國防部的看法跟立場,畢竟國家的忠誠度,是最高的道德原則。」
法理之外還有人情,但是碰上了兩岸複雜的情勢,恐怕不是法律條文可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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