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23歲曾姓女駕駛開車載親戚出門,倒車時撞上一輛休旅車,她和乘客兩人下車查看車損,卻沒有報警,最後換親戚開車載著女駕駛肇事逃逸,事後找到女駕駛,辯稱是因為陽光刺眼導致她看不見後照鏡,然後親戚又說不用留電話,但警方查出肇事時間是中午12點,日正當中哪來陽光刺眼,不採信曾姓女駕駛說法,依法開罰。
被撞的進口休旅車,左大燈下被刮出大片刮痕,實在好衰,停在路邊也會被撞,50歲的吳姓車主牽車時,發現愛車被撞花,對方還肇事逃逸,立刻報警。
肇逃地點就在台中東區東英路,警方調閱監視器,查車牌逮到23歲的曾姓女駕駛,當時開車要載親戚要出門,但怎麼好端端,倒車會倒成這樣。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沛原:「(她辯稱)照後鏡陽光太刺眼,於是不小心發生碰撞,當時她要下車留下紙條,但乘客說不用。」
但警方調查肇事時間明明是中午12點,日正當中哪來陽光刺眼,又推給親戚,就算都別人的錯,但誰開車誰就要負責,罰則和維修費還是要算在曾姓女駕駛頭上。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