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撞車後3度下車 肇事車主最後離開變肇逃

記者 何宜信 / 攝影 葉奉達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3/04 20:49
最後更新時間:2020/03/04 21:02

屏東東港1日凌晨發生一起肇逃車禍,整個過程讓被害車主哭笑不得,因為當時肇事的銀色小客車撞到停在路邊的被害人車輛後,肇事車主除了在現場停留一段時間,還三度下車察看,就算最後選擇肇逃,仍一度在附近繞圈圈想要折返,直到被害車主出現,才嚇得落跑。

圖/TVBS

 
深夜的街頭突然出現一輛銀色小客車,幾乎沒有煞車,就撞上停在路邊的車輛。

承辦員警:「撞了就停在那邊呀,喔,有下車。」

圖/TVBS

不久後,肇事車主下車,先查看自己跟對方的車輛,接著再度上車,等到二度出現時,又是下車虛晃一圈,只是這次他上車後,把車後退了幾公尺,還三度下車邊講電話,原本以為他在懊惱出事,急著聯絡報警,沒想到這次上車後,還是選擇逃離現場。
 

記者vs.承辦員警:「喔倒車了,走掉了,下來看了,對呀,車主有出來看。」

對方一走,被害車主就出現,剛好看到肇事車輛,頂著突起的引擎蓋,在前方路口正要迴轉,但似乎見到被害人的出現,嚇得車輛轉了一圈,還是落跑,也讓被害車主看到哭笑不得。

記者vs.承辦員警:「被害人說有看到他們,停在前面正要迴轉。」

這起車禍1日凌晨三點多,就發生在屏東東港的沿海路上,被撞車輛後車燈破裂,後保桿變形,車身板金多處凹陷掉漆,除了報警也公布影片,要肇事車主自己乖乖出面。

東港派出所所長陳慶豐:「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正積極通知肇事車輛車主,出面協助處理。」

圖/TVBS

雖然事後對方主動跟車主聯繫賠償,不過由於警方已經受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就算沒人受傷,肇逃車主仍得開罰1到3千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到3個月,警方還是得傳他到案,把原因交代清楚。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肇逃#車禍#肇事#賠償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75

0.1420

0.2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