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大的黃小妹妹走了,燙傷她的親生父親涉嫌殺人重罪!鄰居表示,當天聽到黃小妹的媽媽嗆聲「丟下去」,沒想到黃姓男子真的把女兒丟下滾燙的熱水鍋,不過黃小妹的媽媽晚間有新說法,強調她沒有跟男友嗆聲,也沒有親眼看到女兒被丟下鍋。
記者:「你認為父親應該判什麼刑責?」黃小妹的哥哥:「死刑。」
黃小妹妹宣告不治,同父異母的哥哥氣得大罵,不過黃小妹的媽媽,對於事發經過言詞反覆。黃小妹的媽媽:「說我向他嗆聲,要他丟下去,我完全沒有這麼說,我拿麵出來才看到我的小朋友,寶貝不在那裡。」
黃小妹的媽媽說,當時她忙著煮麵,完全沒看見黃姓男子將女兒丟下鍋,也不知道寶貝在滾燙的熱水中待了多久。黃小妹的媽媽:「鍋蓋掀起來看水滾了,我丟麵條下去,轉過身拿筷子撈麵,才看到我的寶貝在水裡面。」
黃姓男子涉嫌將10月大的女兒,丟進滾燙熱水鍋,被收押看守所,這幾天,他獨自一人沉默地坐在角落,偵訊時,他曾經表示後悔,但顧及嫌犯安危,檢方下令,不能把小妹妹的死訊告訴黃姓男子。看守所祕書張榮昌:「他的情緒還算平靜,還能吃睡都正常。」
彰化地檢署襄閱檢察官張慧瓊:「所涉的殺人罪是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規定,還要加重其刑到1/2。」
黃姓男子由殺人未遂罪變成殺人罪,最重可處死刑;至於黃小妹的媽媽,有沒有涉及相關刑責,檢方將複訊她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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