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派出所副所長,洩漏新冠肺炎患者個資,把確診病患行蹤圖,及年籍資料,拍照傳給朋友,對方還轉貼到其他群組,最後被分局依洩密罪,移送法辦
一如往常,召開記者會,只要一有確診個案,或是重大訊息,衛福部長陳時中,都會親自說明,不會透露個案資料,但卻有一名北市員警,知法犯法。
7日廖姓副所長,把派出所的確診個案,翻拍傳給林姓友人,包括年籍資料、病例診斷及行蹤,通通曝光,由於LINE群組及臉書都傳出,疑似確診病患的個資,事後警方調查才發現,原來是自己人搞得鬼。
北市警副分局長郭大恆:「經過調查發現該資料,是由本分局的廖姓員警,傳給他的友人,再輾轉流傳到相關臉書跟LINE群組。」
無故洩密,造成民眾人心慌慌,這名副所長,被記一大過,調離處分,也依洩密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個資法函送法辦,另外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衛生局最高可開罰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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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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