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持社區車道暢通,不少大樓警衛會嚴格禁止停車,或是貼心的站到馬路攔車,保護住戶進車庫,但去年10月新制上路,除了員警或導護人員以外,在馬路、人行道攔車,嚴重阻礙交通最多罰1200到2400元,台北市近三個月將近10件違規,而新北市的13件案件中,有一半在九份開出,因為這裡是觀光景點,有許多的私人停車場,管理員負責招攬生意,只是假日人車多,半路攔車景象,險象環生。
遊客:「我很久以前來過,之前比較誇張。」,
遊客:「就覺得這樣真的很危險,事實上尤其是我們有小孩的部分,會覺得就是說,小孩從頭到尾都要用抱的。」
這裡是新北市瑞芳區的九份,每到假日就會有滿滿人潮,只是私人停車場的人員,大喇喇的在馬路穿梭,人車多,還會有公車經過,險象環生,但是而從去年10月開始,只要不是交警或是學校導護人員,這樣在馬路上攔車,有阻礙交通,就會被開罰。
新北交大執法組分隊長葉怡君:「人行道上的行人,或者車道上有車,然後讓自己車輛先經過的話,有妨礙到交通的情況,處行為人或其雇主,1200以上2400元以下的罰鍰。」
新制上路三個月,新北市開罰13件,宣導後,大都改善,但其中超過一半,在九份開出,而類似案例,在台北市,警方針對建築工地或大廈進行取締,近三個月也有將近10件案件。
記者吳欣晏:「根據現在法規,像是保全指揮車輛進出,如果是站人行道,或是馬路上,就有違規疑慮。」
不過,就算如此,還是有人質疑,規範太模糊,一個不注意,就會吃上罰單,警方解釋,員警通常是到現場才會判斷,如果沒有嚴重阻礙到交通,會先勸導,畢竟法理不外乎人情,如何讓用路人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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