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警察局對面的居民當狗仔,偷拍抓員警違規,是不是真能讓警方皮繃緊一點。苗栗一位陸先生,家住竹南分局對面九樓,因為不滿警方開罰單,事後他從自家陽台觀察對面警局,兩天就拍了好幾張交通違規相片,包括亂停車、交通錐擺放不當,警方也認了大部分檢舉照片,坦承要改善。
陸先生拍照檢舉竹南分局交通違規,一張照片他能指出警方3處違規。檢舉民眾陸俊銘:「(警車)未執勤時停在斑馬線上,然後在分局前面,這民車停在所謂黃色十字格(禁止停車區)裡面,還有一般摩托車未停在停車格內。」
陸先生還指控,警方在專用停車格外側擺交通錐,坐輪椅的老阿嬤被迫改走慢車道,很可能被撞出車禍。陸俊銘:「警察是路霸啊,造成人民不便啊,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3天前,這位陸先生上新聞投訴,警方招手誘導闖紅燈開罰單,他說這1800元罰鍰一定乖乖繳,但無法忍受警方違法不用取締,這兩天他對自家門前的竹南分局隨手拍,就是好幾張違規照片,警方怎麼解釋。竹南分局副分局長陳家銘:「(警車)在處理車禍案件,就找不到位子停車,臨時把它停在那個位子(斑馬線)。」
至於交通錐妨礙通行,警方坦承,擺放位置確實要檢討,陸先生家正好住竹南分局對面九樓,走到陽台就能居高臨下拍警局,未來員警一違規,對面的陸先生隨時等著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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