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公司前董事長徐享崑被控於任內收受承包廠商賄款,2017年遭判8年徒刑,但卻未到案執行,去年3月被台中地檢署通緝,苗栗檢警下午在新北地區將徐享崑逮捕歸案。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天在網路社群臉書(Facebook)貼文指出,徐享崑在擔任國大代表與自來水公司董事長期間涉及貪污案件,分別在2007年判刑7年2月、2017年判刑8年確定,但第二個貪污罪,徐享崑未入監服刑,仍在外「趴趴走」。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長賴銘助今天受訪表示,徐享崑去年3月被台中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發布通緝在案,昨天接獲重要情資,指徐享崑上月有回到苗栗縣活動,苗栗縣警察局長翁群能對此相當重視,指示苗栗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查緝徐享崑到案。
賴銘助指出,經專案小組分析各項資訊後,掌握到徐享崑昨天在台北地區出沒,立即展開跟監,今天下午於新北市永和區將他查緝到案,核對身分無誤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徐享崑移送歸案。
徐享崑於1999年任國民大會代表期間,涉嫌利用赴國外考察機會重複領取差旅費,2007年被最高法院判7年2個月徒刑;多年前又被控收受承攬淨水場工程卻無法通過驗收的金棠公司新台幣500萬元賄款,2017年遭最高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判8年徒刑確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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