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舜銘、林宇光兄弟被控殺害90歲樓姓老翁案,老翁6名子女分別提出民事求償。最高法院今天判賠二女兒200萬元,加上另5名子女獲判賠1013萬餘元,林姓兄弟須賠1213萬餘元確定。
林舜銘兄弟懷疑父親林仕琅遭好友樓姓老翁以投資土地為由詐騙,民國104年間佯稱有土地買賣,將樓姓老翁約到林舜銘位於新北市三峽區租屋處後,以繩索綑綁老翁後將他殺害,肢解屍體裝袋丟棄在三峽。
105年12月,民眾到三峽登山健行時,在雲森瀑布溪水中發現樓姓老翁腿部脛骨,全案因而曝光。
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林舜銘18年、林宇光14年8月徒刑,林仕琅則依私行拘禁罪判刑8月。二、三審均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樓姓老翁的二女兒及其他5名子女分別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法院判決林舜銘兄弟須賠償其他5名子女共新台幣1013萬餘元(每人20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加13萬餘元的喪葬等費用)確定。
新北地院去年判決林舜銘兄弟賠償老翁二女兒精神撫慰金200萬元。樓女不服,提出上訴遭高院駁回;最高法院今天再駁回樓女上訴,全案確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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