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國道楊梅分隊,21歲實習員警王黃冠鈞處理交通事故被後車追撞,重傷昏迷,急救四天醫生判定腦死,他的父母選擇器捐,讓兒子遺愛人間,如今事故屆滿週年,王黃冠鈞的父母親首度接受專訪,還原當下心路歷程,他們說,雖然警察沒有完成服務民眾的使命,但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仍然把身上可以用的器官通通捐出去,成為真正的人民保母。

警察兒子值勤碰上車禍,王黃冠鈞殉職滿一週年。

2018年11月23日,國道楊梅分隊,21歲實習員警王黃冠鈞,遭後車追撞重傷昏迷,急救四天醫師判定腦死,父母親簽下器捐同意書,讓兒子遺愛人間。

殉職國道員警王黃冠鈞父親黃中興:「警察他沒有完成他的服務民眾的一個使命,但是他仍然把他最後可以幫助人的一些,算是器官還是生命,再付出去給這其他的六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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