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廖姓女子自小和哥哥分開,長大後才彼此相認,但她卻利用哥哥珍惜這段親情的心意,多次詐騙哥哥投資各地市場攤商,甚至偽造租賃契約,共得手5.4億,直到哥哥發現支票無法兌換才驚覺被騙。檢察官依詐欺和偽造文書將她起訴,法官認為其詐騙金額龐大,罕見的判決2項罪行都判處最高刑度5年,應執行9年,可上訴。
根據聯合報報導,這名54歲的廖女從小就由他人扶養,連姓氏都和原生家庭不同,長大後她才和親生哥哥相認,哥哥也非常珍惜這段失而復得的親情。不過廖女卻利用這份信任,多次假意邀約哥哥投資各縣市的市場攤商,從中獲利,再另開支票給哥哥。甚至在沒有攤位後,廖女還假造租賃契約給哥哥再繼續向他要錢,直到哥哥發現廖女給的支票無法兌現,這才發現被騙,此時廖女已經得手5億4千萬鉅額。
廖女在偵查期間就坦承犯罪行為,不過她和哥哥達成和解卻又一直未履行,法官認為他的犯罪所得金額龐大,飯後雖然坦承不諱,但卻遲遲未履行和解條件。兄妹倆在法庭上紛紛落淚,廖女方面要求減刑,但法官認為她犯罪金額高達5.4億,且仍繼續行騙,客觀上沒有足以引起同情的可憫情事,因此依照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個盼最高刑期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事實上,我國法官通常會由最低刑期開始斟酌,情節重大等才會往上加,2項罪刑都判最高刑期的案例十分少見,不過也無法斷言這樣子的判決一定能達到嚇阻效果,廖女5.4億的所得,相較於9年刑期,犯罪成本與收穫仍是不相當。
實習編輯/葉宣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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