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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爆炸案!女燒傷、損聽力 求償63萬國賠

記者 簡育琦 / 攝影 柳中屏 李學維 報導
發佈時間:2019/11/06 19:00
最後更新時間:2019/11/06 19:00
圖/TVBS
圖/TVBS

3年前一名林姓嫌犯,在台鐵列車上引爆爆裂物,造成25人受傷,其中一名廖姓乘客,四肢2至3度燒傷,聽覺受損、排汗功能也減少10%,不滿台鐵放任炸彈客上車,沒盡到安全輸送旅客的義務,憤而求償213萬,但台鐵只願賠償76萬,廖姓乘客告上法院聲請國賠,一審判敗訴,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改求償63萬,但台鐵認為廖小姐未達重傷害程度,雙方對賠償金額沒有共識。

列車內煙霧瀰漫,有人滿身是血、有人倒在地上,現場尖叫聲不斷,3年前台鐵松山站發生爆炸意外,兇手在車上引爆爆裂物企圖輕生,害全車25人受傷,其中一名廖姓女乘客,四肢2至3度燒傷,聽覺受損,排汗功能也缺損10%,不滿台鐵沒盡到維護旅客安全的義務,放任炸彈客上車,求償醫藥費、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共213萬,但台鐵只賠償76萬,廖姓女子不滿提告國賠,求償剩下的137萬,一審時法官認為,嫌犯因遭受歧視不滿社會,在列車上輕生報復,純屬個人行為,台鐵不論在車廂保養,或是人員操作上都沒有疏失,判廖姓乘客敗訴。

 

圖/TVBS

廖姓傷者委任律師劉曉穎:「(傷勢)已經到達嚴重毀損無法恢復,所以我們認為廖小姐傷勢,的確構成國家鐵路撫恤金條例,重傷害的定義。」

廖小姐不滿上訴,二審開庭改求償63萬,台鐵委任律師認為,廖小姐的傷勢未達刑法上的重傷害程度,已經補償她76萬,超過賠償辦法規定的40萬上限,但廖小姐律師認為,聽力和排汗功能受損,是無法恢復的永久性傷害,請求醫院鑑定,證明對被害人生活造成影響,另外也希望台鐵效法其他國家,進站時加強安全檢查。

 
圖/TVBS

廖姓傷者委任律師劉曉穎:「在比較先進的國家,都可以看到鐵路會設置一個,安全檢查閘門,偵查進去的旅客是否攜帶爆裂物,其實台灣這部分,完全沒有偵查閘門,只有票閘,這不是做不到的事,而是台灣沒有做。」

爆炸案3年過去,廖小姐得面臨漫長復健,心理也受到極大創傷,沒想過搭火車竟會遇上恐怖爆炸,向台鐵求償,希望能更重視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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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裂物#爆炸#台鐵#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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