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美食部落客,私訊沙鹿一間小吃店,詢問要不要幫忙寫行銷文,1篇4500元,店家認為新開2個月,確實需要行銷,認為雙方能配合,就願意合作,結果部落客上門後卻因為價格喬不攏,竟然一狀鬧上法院。
當事店家:「(灰衣男)他就說,這樣子(美食文)不用了,不用了,你是惡質店家,我說你在講什麼,什麼惡質店家。」
老闆說灰衣男子是美食部落客,主動私訊店家,問有沒有需要寫行銷文,說收4500元寫美食文,會分享在台中各社團,同時給店家建議。
顧客vs.店家:「75元,好,謝謝你喔。」
只見灰衣男10月3日下午,來到小吃店,拿著攝影機,說要拍攝店內料理寫美食文,老闆跟老闆娘,把每道菜都端上桌,說如果他覺得哪到菜好吃,再幫忙推薦。
當事店家:「我都還沒跟你講(討論內容),我幹嘛要給你稿費,一句話也都沒有談到啊,他說我只有來一次而已啦,我不會來第二趟了啦。」
老闆說堆滿整桌的菜,男子沒吃完說要自己打包,本來以為是先請他試吃,沒想到他最後,卻說要4500的行銷費。
當事店家:「剛好一個客人進來,帶個小朋友,他就嗆我說,我在沙鹿混9年了,你去叫人,去叫誰過來,我都不會怕啦。」
老闆說本來太太要去錢,付4500了事,但男子堅決不收,還給300元餐費,離開後站在店外po文。
當事店家:「跟我收車馬費的話,我一定給你,第二你先收個訂金,等稿完成的時候,全部繳清4500,ok嘛。」
有部落客透露,說業界是看流量決定,行銷文價格,價位落在500到300不等,有時甚至會無償寫稿。
美食部落客陳先生:「(1萬多粉絲的部落客),他要求1篇美食文的酬勞4500合理嗎,喔,太高了,太高了,(怎麼說)就是粉專流量多少還不知道,流量是需要長久累積下來的。」
店家說自己莫名被罵,朋友把事件po上網,被部落客提告妨害名譽,但記者實際向,當事部落客查證,他表示不願回應,只說一切,都交由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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