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翻覆事故駕駛員尤振仲今天出面指控有關單位刻意隱滿真相,宜蘭地檢署在偵辦時也是先採有罪推定原則。檢方表示,對於尤振仲有利及不利事項都已調查,遵守本分。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表示,相關承辦檢察官恪守保障人民的責任,謹遵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對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事項都會詳細調查,對於尤振仲也是一樣。
江貞諭說,這起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相關行車紀錄器、影像及電磁紀錄等一切證據,屆時都會公開呈現在法庭上接受檢視,檢察官也將於審理庭中一一陳明,由證據來說話,還原事實。對於尤振仲選擇於法庭外,以陳述意見的方式來答辯,檢方雖感遺憾,但仍予以尊重。
台鐵普悠瑪翻覆事故將屆滿週年,尤振仲上午在律師陪同下,首度出面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尤振仲強調,事發後檢方要對他羈押或是夜間偵訊,他都沒有拒絕,為了就是要趕快還原事實與真相。當時列車從羅東站出發後是時速127公里,不知檢方之後會指控當時列車行經肇事路段時,是竟以時速141公里高速過彎導致死傷慘重。
他說,台鐵第一時間也惡意欺騙,行政院調查小組也刻意隱瞞事實,避重就輕,「假的資料與證據能做出真實的報告嗎」,今天行政運轉與管理上的缺失,這不是應該是法治國家守門人、檢察官積極的任務;其實到今天,他自己也不知道真相是什麼。
尤振仲說,他是最接近事實發生的人,但是他要求調查對他有利的證據不是不見了,就是撞壞掉了,那他還能說什麼。(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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