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的性侵慣犯徐春華,犯下多起性侵案,人生將近三十年都在獄中度過,今年3月才出獄,5月又闖進內湖一處民宅性侵女屋主得逞,一審重判10年6個月,今天二審開庭,徐春華樣貌改變,和當年落網時判若兩人。由於他每次都在刑期服滿後犯案,沒有配戴電子腳鐐,因此無法有效監控。
雙手上銬面無表情,惡名昭彰的性侵慣犯徐春華,這次又因為性侵案出庭,再次現身鏡頭前,外型已經明顯改變,和七年前落網時相比,體型發福頭髮微禿,幾乎判若兩人。
今年5月,他闖進內湖一處民宅,持刀性侵女屋主得逞,案發後還重回現場查看,當場被警方逮捕,但他前科累累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
民眾:「你媽媽怎麼養你的,你今天做這種惡劣事情。」
民國73年他犯下妨害性自主案,判刑4年3個月,出獄後隔年再犯案,被關了8年半,重獲自由兩個月後,接連犯下三起強姦罪入獄十年,101年尾隨婦人性侵,再度成為階下囚,直到今年三月出獄,但五月他又在內湖性侵女屋主,法官痛批他毫無悔意,一審重判10年6個月。
由於性侵犯再犯率平均是2成,但服刑期滿出獄的不用配戴電子腳鐐,因此成了一大漏洞,想掌握他們行蹤只能靠查訪追蹤,高危險度一周查訪兩次,低者則是每個月一次,縣市衛生局也會對性侵犯進行治療課程,至少三個月起跳每個月不低於兩小時,由醫師和法務人員上課,無故未到將罰1到5萬元,但像徐春華居無定所到處趴趴走,要找他根本找不到。
衛生局:「如果(性侵犯)沒有來的話,我們會同步通知警察局跟社會局,如果通知後還是不來,就會用市政府的名義移送他。」
徐春華四處流竄,多次犯案仍關不怕,沒有電子腳鐐掌握行蹤,只靠自主性報到治療,難有成效,這回被逮服刑期滿出獄後,難保不會再犯。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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