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點滴,湧泉以報」,用這句話來說明以下這個故事,再適合不過!苗栗一位賣水業者,10多年前車禍,被巡邏員警救起,他為了報恩,之後就定期載水到警察局,免費供應,10年如一日,從不間斷。
賣水業者呂學青:「所長好!」通霄派出所長劉昭賢:「感謝你,感謝感謝。」
載水車停在派出所外頭,呂學青熟練地接上水管,把水送進水塔裡面。劉昭賢:「阿青哥,不好意思啊,每次都麻煩你來。」呂學青:「不會不會。」
送完派出所,接著送到分局,賣水的呂學青免費送水到警察局,真的是10年如一日,從沒間斷。呂學青:「1個月差不多2次左右,不一定啦,有些時候順路就來補一下補一下。」烏眉派出所所長邱華禧:「要很感謝他啦,長期免費供應水給我們派出所。」
既然是賣水做生意,怎麼會免費贈送呢?原來他是為了報恩。呂學青:「在送水曾經被轎車撞到,噴到那個水溝馬路旁邊,然後巡邏車經過的時候看到,就把我救起來。」
就這樣,呂學青一送水就送了10年,警方也沒浪費這些愛心,經常泡茶給報案民眾品嘗,大家都說喝起來特別甘美。派出所長:「這個水質蠻好的。」呂學青:「是所長你不嫌棄啦。」
看這熱騰騰的茶葉香氣飄散在派出所裡,就彷彿送水報恩的溫暖人情味,在現今社會中,格外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