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有名婦人開車變換車道,被後方駕駛檢舉,事後她收到一張違規變換車道的罰單,繳了900元之後,想不到又再收到一張罰單,同一件事卻變成惡意逼車,罰鍰還暴漲成18000元,差了20倍,讓她氣的向議員陳情,事後警方坦承是內部疏失,因為檢舉人打來問進度,承辦員警以為還沒處理,就再開了一次罰單。
有一名張姓婦人,5/26在新竹竹北市光明六路,因為違規變換車道被檢舉,6月份罰單來了,他也承認自己有錯,就把900元罰鍰繳清,只是8月份又來一張紅單,這次竟變成18000元,以惡意逼車開罰,罰金差了20倍,重點是檢舉圖片都一樣,同一事件兩罰。
議員助理高偉凱:「當事者本身也覺得,對後面那台車,感到非常抱歉,她自己是一時不察,所以就疏忽了。」
原來是警方疏失,檢舉案早就在6月送出,事後檢舉人詢問進度,員警以為還沒有處理,又再開一次罰單。
議員助理高偉凱:「警方發現他們這裡錯了,所以還沒有等民眾,正式跟監理所申訴的結果,已經主動表示要撤銷。」
竹北分局六家所長林彥宏:「已向違規人致歉,親自送達公文,主動行文至監理機關撤銷罰單。」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如果是從中間插入正連貫行駛的車道,可罰600至1800元,但如果是惡意逼車的行為,可處6000至24000元罰鍰,一案兩罰,警方坦稱疏失,會再加強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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