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曾報導,南投埔里一家六口,父親長期失業,一家人等不及領消費券,先向警察求助,這名父親今天一早就去領消費券,要付旅館費,不過由於目前只有父親設籍在埔里,早上只領到3600元,不夠支付6000元的旅館費;不過先前借錢給他們的鄰長和員警,都婉拒這名父親以消費券還錢,他們說,就當作是做善事。
早上8點,發券所一開門,賴先生就帶著小女兒,來領消費券。發券所人員:「當場清點清楚,500的6張,200的3張。」
3600元消費券拿到手,但賴先生不能馬上花掉,因為他之前向當地鄰長借了200元,要先還錢。賴先生:「之前我跟你借200元。」當地鄰長:「那沒關係,算我給你的,不用還了。」
鄰長婉拒收下消費券,至於派出所員警,也說他是發自愛心,幫助這家人。派出所員警:「不用了,謝謝啦,小孩子...小孩子比較重要。」
賴先生一家六口,只有他的戶籍在埔里,媽媽和4個孩子的戶籍在仁愛鄉,因此賴先生早上領的3600元,目前還不夠支付6000元的旅館費,不過孩子手上拿著消費券,還是開心的不得了。記者:「你那個錢要做什麼?」賴先生的孩子:「咦,拿來買東西、買文具用品。」
小孩的天真,讓賴先生更覺得無奈,因為自己長期失業,又要養4個孩子,連吃飯錢都沒有,怕小孩子餓到受不了,才會一家六口求助警局,連住旅館的錢,都是先向老闆賒帳,等領到消費券才有錢繳住宿費。
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員警和社工單位還是勸賴先生趕快找份穩定工作,讓全家人恢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