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被控接受陸方金援,未設專戶收受政治獻金,台北地檢署今(13日)上午依違反銀行、政治獻金、偽造文書、業務侵占及幫助逃漏稅等罪起訴張安樂父子等6人;另是否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部分,繼續偵辦中。對此,張安樂笑說,「雷聲大,雨點小。太扯了。」
張安樂今早因另案被北檢傳喚出庭,剛好北檢公告,起訴他和兒子張瑋、媳婦王姝茵等6人,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侵占、逃漏稅等多項罪名。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張安樂一度想上樓到檢察官辦公區拿剛出爐的起訴書,卻因起訴書類還沒製作完成只好離開,張對此表示,「雷聲大,雨點小」、「我挪用我跟兒子媳婦的錢,我們用來用去,這算挪用公款嗎」、「我們租的車子給黨部用,這叫政治獻金法,太扯了。」
檢方調查,統促黨2006年間黨甫成立時,尚未申設政治獻金專戶,張安樂與前任黨主席李新一、黨工張陳淑媜即收受209萬7800元個人捐贈的政治獻金,涉犯修正前政治獻金法。張瑋於2000年間設立華夏大力旅行社,登記時向友人借款600萬元充作公司實收資本,完成後旋即將部分款項匯出償還,違反公司法、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
張安樂與子、媳張瑋及王姝茵在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間,陸續侵占華夏大地旅行社款項1389萬8000元,將公司財物視為家族禁臠,挪為私用,涉嫌驗資不實,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另外,韜略公司於2013年4月至2015年11月間匯入張瑋私人及華夏帳戶總共704萬1940港幣,張瑋卻未如實記載在會計報告中,涉違反商業會計法。
檢方還查出,張瑋及王姝茵將未任職的張安樂登記為華夏職員,月領7萬2800元,還製作假的薪資明細,申報營業費用,分別逃漏2015至201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3萬1332元、7萬7066元、7萬9987元,涉犯稅捐稽徵法等罪。
張安樂另指示張瑋,2015年間用華夏名義並出資向協新汽車公司承租10台小發財車,交由統促黨胡姓成員無償調度使用,費用則由華夏大地旅行社支出,租金達447萬5440元,卻未於申報所得稅時列為捐贈支出,且明知選舉候選人得票率未達百分之1,捐贈不得作為當年度費用,但仍替華夏虛偽申報總共304萬9444元租金支出,逃漏稅48萬7873元,涉幫助逃漏稅、偽造文書罪。
檢方發現,張瑋夫婦受黃姓台商父女所託,自2015年1月至12月間在大陸地區交付其所需人民幣,並由黃匯款等同新台幣數額至張瑋名下帳戶,從事非法辦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匯兌業務,匯兌金額共計1,507萬1,055元,涉犯銀行法。
實習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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