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家長指控6日下午帶3歲女兒,到中和一間知名游泳學校上課,上課時女童突然想上洗手間,教練就請男救生員幫忙,結果女童事後跟母親說,救生員疑似有摸臀。警方受理報案後,游泳學校反駁說,女童穿著一件式泳衣,疑似脫衣服過程中,不小心觸碰到的。

記者吳筱凡:「媽媽當時就在這個家長觀覽室裡頭,看到女兒有狀況也立即跟了出去。」

游泳學校主管 李先生:「我們會加強訓練。」

業者解釋由於女童穿的是一件式泳衣,穿脫困難,過程中可能是男救生員不小心觸碰到,承認SOP流程有誤,應該找女性救生員幫忙或是請家長協助,只是救生員到底有沒有伸出狼爪,目前婦幼隊已經介入調查。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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