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前科累累的51歲楊姓婦人利用自己聲音甜美,出獄後在交友網站佯稱是建設公司及食品公司老闆女兒,先後從2名電話交往的吳姓及黃姓男子身上騙到上百萬元;台中地院法官衡量楊婦事發後已賠償和解,本身又有重鬱症,罪行雖構成累犯,仍輕判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婦自2005年起就因偽造文書、詐欺及竊盜等案件被捕入獄,2013年9月出獄後仍繼續行騙。她在2014年初利用愛情公寓認識吳姓男子,自稱是建設公司老闆女兒,因受父母逼婚而逃至大陸,並與吳男約好要在香港碰面結婚。
楊婦雖年過半百,但聲音十分甜美,導致被害人誤以為對方是20多歲的正妹,完全掉入對方的圈套,不僅買了iPhone 5S送她,後又聽信對方生病,需要生活費、生病開刀、缺醫藥費等,先後又匯款給她共24次,損失上百萬元。
楊婦詐得財物後逐漸遠離吳男,2016年故技重施,在愛情公寓佯稱是知名食品企業老闆的女兒,利用相同的故事騙取黃姓男子同情,騙到1支全新的iPhone 7PLUS,並謊稱自己逃到東北急需用錢;黃男起初不疑有他,前後共匯了20萬元給楊婦,後來才驚覺可能遭到詐騙,報警處理。
楊婦受審時坦承犯行,其家人也代為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分別支付130萬及20萬給吳男及黃男。法官認為楊婦出獄後5年內再犯案,已構成累犯,但考量她患有重鬱症,又有母親及2名小孩,平時幫先生包裝茶葉,因此依偽造文書、詐欺罪僅判1年6月,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實習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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