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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芬祖墳被檢舉 西螺公所8/1會勘釐清


發佈時間:2019/07/27 12:49
最後更新時間:2019/08/01 18:49
圖/廖大乙授權
圖/廖大乙授權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在西螺埔心的祖墳,被檢舉違設農地。西螺鎮公所今(27日)表示,將調閱相關資料釐清是否有申請等,已行文雲林縣政府及農田水利會等預訂8月1日會勘釐清。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26日指出,縣長信箱23日傍晚接獲匿名檢舉,指西螺鎮埔心一處墳墓涉嫌違法設置在農地,檢舉函中並未提及墳墓所有者,信件轉主管部門民政處處理。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陳良駿今天表示,民政處隨即在24日函文墳墓所在地機關西螺鎮公所,請依照違規墳墓查報作業處理,然後將查報結果函覆民政處。民政處主管民俗相關業務,對於是否違反土地使用規定非權責範圍。

該檢舉函所指西螺鎮埔心一處墳墓,經相關單位比對地號,發現是李佳芬家族祖墳。西螺鎮公所主任秘書莊金溢今天接受媒體電話訪問時指出,鎮公所依照檢舉函啟動違規墳墓查報作業,調閱相關資料以瞭解當初設置時是否有申請等,並行文雲林縣政府及雲林農田水利會預訂8月1日會勘釐清。

這處墳墓土地所有權人的雲林農田水利會財務組表示,這處墳墓土地是由水利會委員李明哲(李佳芬胞弟)主動承租,於民國101年起承租6年,去年續約租期到112年12月止,年租金新台幣3萬多元。
 

雲林農田水利會財務組指出,李家祖墳設在承租的水利會土地,鄰旁有私人墳墓,台灣民間設墳在農地經常可見。對於在都市計劃區內農業區的土地使用規定,基於民俗風情考量會審慎處理,但已追徵5年的土地使用費10多萬元,後續將待會勘後處理。

西螺鎮公所表示,殯葬管理條例在民國91年施行,規定農地不得設置墳墓,李家祖墳在89年設置,適用舊法的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其規定設置要申請,公所將調閱資料比對,並與相關單位會勘釐清疑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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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芬#祖墳#農地#墓地#違規#檢舉#雲林#西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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