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黃姓男子因販毒被重判16年,去年假釋後2度酒駕,法官考量黃男假釋後有正當工作,生活穩定,若判刑就會撤銷假釋,再回監執行6年殘刑,使回歸社會的更生路化為烏有,因此罕見對2度酒駕犯判免刑。
據聯合報報導,32歲黃男曾販毒被抓,重判16年徒刑,入監9年後於2016年9月假釋出獄;去年1月酒駕,一審簡易庭判他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1萬元,上訴二審獲判免刑。
黃在同年9月再次酒駕被抓,酒測值剛好在法定臨界點0.25毫克。他聲稱,公司聚會喝酒,結束後搭計程車回家,睡了幾個小時才出門,想不到酒精還沒全消。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黃男假釋後有穩定工作,行為態度皆良好積極,還會到醫院、育幼院當志工,捐款給公益團體,若有正常工作,對社會也可盡棉薄之力。
法官考量,黃男這次酒駕是「回家休息酒精未消散」,犯後坦承且未肇禍,若遭判刑被撤銷假釋,6年殘刑恐讓他的更生努力中斷,為了鼓勵更生人願意重返社會,於是判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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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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