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驚魂3公里!見榔頭男窮追 下匝道急報案

記者 王華麟 / 攝影 何冠毅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7/14 20:14
最後更新時間:2019/07/14 20:14

就怕快速道路逼車沒完沒了,葉姓駕駛開下匝道,第一時間也向警方報案,但因為沒有財物損失,建議先把這段長達三公里的逼車畫面,向警方檢舉,對此,律師表示,貨車駕駛兩度攔車,因為葉先生有機會從別的車到離開,比較難構成強制罪,但是對方持榔頭武器企圖攻擊,就算沒傷害到人,也可能觸犯恐嚇罪!

圖/TVBS

 
車上乘客:「我們去躲起來好不好,不要躲,不要怕,對我現在已經下板橋交流道。」

歷經了惡煞攔車驚險路程,全車乘客驚聲尖叫,嚇得邊報警邊逃下交流道。

車上乘客:「他一直跟著我們,看他怎麼樣,我們現在在板橋交流道這邊,姐夫你旁邊停就好。」

 
但是對方緊緊跟隨,一路追到路邊,駕駛忍無可忍下車理論。

圖/TVBS

車上乘客:「你先下車,你問他到底怎麼回事,我們報警了,車上有小孩,他到底怎樣。」

看到駕駛已經拿著手機和警方通話,貨車才趕緊催下油門逃離現場,雙方相遇地點在台64線重翠大橋上,貨車駕駛第一次直接停在路肩攔車,第二次甚至橫停快車道出手攻擊,下橋後還一路追到路邊叫囂,整整4分鐘驚險過程嚇壞車上4大1小。

律師:「拿武器作揮舞的動作,雖然沒有傷害到後車主,不構成傷害罪,但這樣的行為,有可能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圖/TVBS

逼車過程行車記錄器清楚記下,被擋車攔下休旅車可以從右方逃走,時間過短強制罪較難構成,但對方拿了疑似鐵鎚揮舞,就算沒打到人還是能提告恐嚇,索討精神賠償。

律師:「遭到惡意逼車,告不告得成,還是得由檢方認定,但是行車記錄器,明顯記錄到他的違規事項,可以透過警方的網站,直接逕行舉發,讓對方遭到開罰。」

 
仔細盤點違規事項,駕駛逼車蛇行隨意切換車道,還當街攔車無故停在高架橋上都算危險駕駛可罰6千到2萬4,還要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電訪警方:「如果是惡意逼車,故意要去攔停對方,可以依照處罰條例來做處罰。」

實際找到貨車公司,登記在新北市民宅住家內沒人應門電話也沒接截稿前無法取得回應,為了逞一時兇狠逼車攔車,憤怒駕駛恐怕也要為,自己的失控行為好好負責。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逼車#蛇行#快速道路#貨車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89

0.0577

0.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