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位李先生,花了35萬買回市價要3百萬的名牌休旅車,能有那麼優惠的價格,原來是因為這輛二手車是被轉賣的流當品,車主只有使用權,真正的所有權在銀行手中,李先生出面投訴,銀行趁夜撬開他的車窗,確認真的是被轉賣的流當品後,直接把車拖走,完全沒有知會車主,讓他相當生氣,銀行則說,車子的所有權本來就屬於銀行,討回來並沒有不當之處。
原本停放在這裡的名牌休旅車,如今不見蹤影,讓車主很氣憤。遭拖車民眾李先生:「人不在的時候,直接撬開車門,比對裡面的車身號碼,是他們欠銀行的車之後,才把我的車子強行拖走。」
李先生說,他半年前花了30幾萬,買了新車要價300萬的流當二手車,還換了新車牌,沒想到11月時,債權銀行居然半夜進入停車場,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把車拖走。記者 :「為什麼會去買權利車?」遭拖車民眾李先生:「有些人就是想說,會買權利車是因為名車貴嘛,權利車比較便宜嘛。」
這類轉賣的流當品,真正所有權在銀行手中,但讓李先生不滿的是,按照正常程序,應該聯絡車主才能確定車身號碼,但銀行居然私自撬開車窗確認號碼後,就把車拖走,萬一不是銀行懷疑的流當品,那損失要誰負責?而且闖入私人停車場拖車的行為,也有侵入私人土地的嫌疑。
對此銀行表示,車權的確是銀行所有,拿回車輛並沒有不妥,但負責點交流當品的書記官,確認為取回的過程有瑕疵,遲遲不願點交,還要等銀行和車主協調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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