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嘉義縣溪口鄉前村長家遭縱火,導致3死1傷,縱火的郭姓嫌犯被檢方求處死刑,嘉義地院昨天審理終結,法官認為死刑殘酷,不如無期徒刑,可讓被告一生良心受譴責,結果判嫌犯無期徒刑,但家屬接到消息之後,沒辦法接受,強調一定還要再上訴。
家屬:「法官你知不知道,我們家破人亡的痛苦,你能不能瞭解我們心裡的痛。」
家屬難過流淚,無法接受,因為一家3口葬身火窟,好不容易抓到兇手,檢察官求處死刑,但法官判嫌犯無期徒刑,家屬認為,嫌犯一把火燒死3條人命,應該要被判死刑償命,法官判決他們無法接受。家屬:「嫌犯毫無悔意,萬一關個幾年出來,又對我們不利,造成二次傷害,誰要來負責。」
想到妻子跟孫子被燒死,老村長忍不住流淚,家屬擔心,嫌犯入獄之後,如果遇到特赦減免徒刑,出獄之後很可能又會對他們不利。
當初這名嫌犯之所以縱火,就只是因為老村長打算要取消他每個月3千元的生活補助,於是凌晨到老村長家潑汽油放火,當時老村長外出,他的太太跟一對孫子來不及逃,祖孫3人葬身火窟。嘉義地院發言人林崑志:「無期徒刑是讓被告人身自由受到拘束,對被告的懲罰也不是說不重。」
家屬說,嫌犯被抓的時候,說沒有燒死村長不甘願,嫌犯根本沒有悔意,但一審法官認為死刑殘酷,但無期徒刑可讓被告一生都受良心譴責,但家屬無法接受,要求檢察官上訴,一定要嫌犯付出最重的代價。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