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23歲的王姓女子,1年多前在內湖的漫畫店借了3本漫畫,因為一直都沒有歸還,被店家控告侵占,地檢署多次傳訊王姓女子到案,但王女搬了好幾次家,沒收到地檢署傳票,於是今年11月30日被通緝。警方通知王姓女子到案說明,女子大呼冤枉,對自己因3本漫畫竟成了被銬上手銬移送的通緝犯,感到不可思議。
3本漫畫書,居然讓人成了通緝犯,一臉無辜被戴上手銬,手上還拿著便當,她是23歲的王小姐,作夢都沒想到,只是去借漫畫書,卻被送進警察局。王小姐是在1年多前,在內湖的漫畫出租店,借了3本漫畫,不小心在搬家時弄丟了,因為遲遲沒歸還,店家於是提出侵占告訴,加上王小姐多次搬家,沒收到地檢署傳票,多次沒出庭,在11月30日被地檢署發布通緝。
律師李岳洋:「當初我是借的,可是現在我要把它據為所有,在這種情況才有可能構成侵占罪,借了3本漫畫,她忘記還,根本不會有意圖不法的問題,所以也不會構成刑案上的侵占罪。」
3本漫畫,價值300多塊,店家大動作提告,實在是因為找不到人,但問題是划得來嗎?借出去的書逾期不還,體諒顧客可能有事耽擱,第一步先用電子郵件通知,還是沒還,電話告知,再來就是登門找人,真的是毫無消息,才會寄發存證信函,提出告訴。
出租書店業者洪惠萍:「一封存證信函就要100元成本,如果說3本書,以漫畫來講,現在大概是350元以內,會通知我們所有的連鎖店,告訴他們說這個客人信用不良,有問題的。」
公司也以連絡不上王姓女子為由拒絕採訪,3本書換來一場官司,這經驗恐怕讓王姓女子很難忘。
◎畫面翻攝蘋果日報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EF海外遊留學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