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開車被警察冤枉,還不得不把烏龍罰單吞下去的慘痛經驗?最近有位民眾開車行經北二高新竹路段,卻突然被國道警察攔下,指控他車速高達151公里,而且還沿路超車,儘管這位車主不斷解釋,但警察就是聽不進去,還硬開了張罰單,回家後,車主調出自己的行車紀錄器後才發現,原來警察盯上的是另外一輛跟他同廠牌、同款式、同顏色的車,自己無端成了代罪羔羊,於是把整個烏龍過程PO上網,要國道警察給個交代。
國道3號上,小客車筆直開在中線道,才剛過關西交流道不久,突然右邊出現一輛國道警車把駕駛攔了下來。警方:「先生我讓你看一下,你開151公里喔。」駕駛:「不是吧,我不可能開這麼快。」警方:「沿路在超車。」駕駛:「我沒有,我110,我真的沒有開,我給你看,我真的沒有開這麼高。」
突然被說自己超速,駕駛驚訝得連話都快說不清楚,急著想替自己辯駁。駕駛:「平常開車就是110,我的車也不可能跑到151啊。」警方:「怎麼不可能,油錶到200,為什麼不可能。」
怎麼解釋都沒用,因為這位國道警察根本已經認定就是他超速。警方:「沿路在超車還不是你。」駕駛:「我沒有,我就開第二線了,大哥。」警方:「看到你走內線,還沒有。」駕駛:「大哥冤枉,我真的沒有開那麼快啊,我真的沒有開那麼快啊,我真的是開110,我沒有開那麼快。」
就算駕駛苦苦哀求也沒用,吞不下去的超速罰單,讓受害駕駛決定PO網討公道,從行車紀錄器上可以發現,小客車在被攔下前,內側車道一輛銀色小客車剛好疾駛而過。
國道6隊副大隊長趙森基:「同仁在尾隨的當中,又發現有一部跟行速非常快的那部車子,它的車款都相同的,然後它顏色又相近,所以造成同仁的誤判。」
警方坦承疏失,承諾銷單,受害車主的行車紀錄器替自己討回公道,但面對國道警察這樣的執法態度跟水準,類似烏龍難保不會再發生。
◎畫面翻攝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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