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蘇姓女子和房東發生不倫戀,竟想用帳號「王寶兒」和房東太太當「網友」,不時傳自己和房東親暱床照、性愛影片等,假好意提醒房東太太注意老公偷吃,東窗事發後,蘇女辯稱不知房東還沒離婚,但法官認定蘇女是「為愛沖昏頭」,想用假帳逼迫房東太太離婚,日前判蘇女要賠償房東太太16萬元,台北地檢署28日再依妨害婚姻罪嫌起訴她。
判決書指出,房東太太與許姓丈夫兩人關係出現裂痕,並懷疑丈夫出軌,卻找無證據,也不確定小三身分,直到某日網路上突然出現一名叫「王寶兒」的網友主動與她聯繫,稱房東太太網路上分享的照片中「男生好眼熟,他現在好像跟我知道的一個女生在一起耶。」同時傳送房東與女子在床上碰頭睡覺合照,但是女子臉部打馬賽克。
之後王寶兒陸續傳訊,有意無意提醒「你老公這樣子你都沒關係嗎?」佯稱跟房東的小三聊過後,小三轉告「你老公跟他說,就是他看過你生小孩,所以心裡面有陰影都不敢碰你,他好像還住在你老公買的房子裡面,他說你老公還在跟他準備想要生小孩。」之後甚至傳了幾段房東與女子性愛影片,並說:「我看到已經狂不知道哪裡去了,你好淡定」。
房東太太認為王寶兒行為可疑,以配偶權受侵害為由,提告要蘇女和丈夫賠償,許姓房東被告後,坦承和蘇女發生過性行為,並以20萬元和太太和解,蘇女則堅決否認通姦,表示房東騙她已經離婚、與室友同住,和妻子生的女兒則由前妻帶,之後得知許男欺騙,也立即分手,並強調她也沒有用假帳號和房東太太聊天。
不過從蘇女曾和前男友聊天紀錄,可見蘇女提到「我用臉書的假帳號傳給他老婆,我的目的就是要讓他老婆知道他老公那麼賤。」法官因此認定蘇女用假帳號,且從蘇女和房東太太的對話分析,蘇女根本不是要報復房東,而是「挑起房東太太對房東之不滿與怒氣,使房東太太儘速處理婚姻關係,宣示主權,以達日後蘇女能與房東正正當當交往」的目的。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房東太太的配偶權受損,應可求償精神撫慰金48萬元,不過「房東乃是最應受譴責之人」,要負擔較多的賠償責任,因此判蘇女僅須賠償房東太太16萬元。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民事判決出爐後,房東太太再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檢察官28日將蘇女依妨害婚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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